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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通知

来源:承德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 2019年2月27日 ]  【

  关于做好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9]6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18、19日举行,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石家庄市、唐山市和秦皇岛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选择“地市”为唐山、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选择“地市”为秦皇岛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秦皇岛市;选择 “地市”为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衡水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

  二、报名方式调整

  我省报名管理方式将进行调整。凡2017年或2018年在我省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并成功缴费的老考生,且今年报名时报考级别不做变更,则为免审报考人员,仅需网上填报信息并直接缴费即可完成报名,无需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为需审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后仍需持打印的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免审报考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需省内跨市报考的,报考人员要准备好报名材料,考试通过后,考试机构将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三、严格资格审查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一是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审核报考条件,特别是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二是严格审核需审报考人员报名材料;对免审报考人员,也要通过网上预审预判、随机抽查等形式,做好免审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复审“回头看”工作,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省局也将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进行抽查,加强省级监督。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行为,将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处理。

  四、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五、报名流程

  (一)时间安排。我市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月27日-3月12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或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我市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1日17时30分。

  (二)考生注册。之前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注册时需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之后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

  (三)免审人员报名。免审报考人员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如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务必对报名平台自动提取的工作单位信息自行修改。

  (四)需审人员报名。需审报考人员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报名表(报名表需单位盖章、签字)1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于3月14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录考职考部(双桥区督统府大街16号原邮局工会楼一楼103室)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完成后及时查看网上资格审查状态,显示“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从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

  (五)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3月21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六)部分科目免试人员审核。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1份(免试表需单位盖章、签字)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2003年12月31日前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身份证等)及复印件1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七)打印准考证。5月10-17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科目设置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七、答题须知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请监考人员务必开考前提醒考生: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八、收费标准

  根据环境保护部2016年第18号公告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的规定,收费标准为:笔试费《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60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56元,报名费10元。

  九、社会监督

  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承德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2019年2月19日

  附件:

  1、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2、报考条件

  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档案号 (保证成绩滚动管理,请老考生务必填写原档案号,新考生不用填写)报名序号

姓   名

 

性别

 

学历

 

身份证号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专业技术

职    务

 

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   间

 

截止03年底从事环评

工作年限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单位

性质

 

单位

人事

部门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主管

部门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人事考试中心意

审查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注:1、报考人员应在各栏中用钢笔如实填写。

  2、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3、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是指2002年11月至2003年12月31日间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统一编号的证书。

  4、交表时请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上岗培训合格证书、聘任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附件2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一、考全科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三)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 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二)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境保护部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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