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常用河流水质数学适用条件
⑴河流完全混合模式
C=(CpQp+CpQh)/(Cp+Qh)
C——表示污染物的断面平均浓度 Cp——表示污染物的排放浓度
Qp——表示废水的排放量
Ch——来水污染物浓度
Qh——来水流量
适用范围:
①漂流充分混合段 ②持久性污染物③河流为稳定流动④废水连续稳定排放
P(x、y、z、t)V(x、y、z、t)P(x、y、z、t)
⑵河流一维稳态模式与适用
①河流充分分段②非持久性污染物③河流为衡定流动④废水连续稳定排放
⑶河流二维稳态混合模式
①平直、断面形状规则河流混合过程段
②持久性污染物
③河流为衡定流动
④废水连续稳定排放
⑷河流二维稳态混合累积流量模式
适用条件:1、弯曲河流、断面形状不规则河流混合过程段。2、3、4、同上
⑸S-P模式(预测亏氧量)
①河流充分混合段
②污染物为耗氧化,有机污染物
③需要预测河流溶解氧的状态时,使用
④河流为衡定流动
⑤污染物连续稳定排放
⑹混合过程段与水质模式的选择
8、常用湖泊(水库)水质模式与适用条件
⑴湖泊(水库)完全混合衰减模式(长期浓度)
①小型湖(库)②非持久性污染物③河流为衡定流动
⑵湖泊推流衰减模式
适用条件:大湖泊(水库)、非持久性污染物、污染物连续稳定排放
五、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
㈠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原则
㈡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所需资料
1、水域的功能
2、评价时所采用的水质标准(功能越高水质标准越严格)
㈢单项水质因子评价方法
标准指数法
Sij=Cij/Csi Sij ——标准指数 Cij——评价因子i在点的实测浓度
Csi——标准限值
第二节 相关的水环境标准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㈠主要内容109项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24项
集中性饮用水地表水源补充项目5项
集中性饮用水地表水源特定项目80项
㈡水域功能和指标分类
㈢水质监测
自然沉降30分钟后,取上清液(按国标监测)
㈣水质评价的原则
二、《地下水质量标准》
㈠主要内容和适应范围
㈡地下水质量分类及质量分指标
1、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成天然低背景值
2、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成天然背景值,适用于各种功能
3、以人体健康为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性生活用水水源和工农用水、生活用水
4、以农业、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农业、部分工业外,适当处理后也可用于生活饮用水。
5、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适用目的选用
㈢地下水水质监测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三、《海水水质标准》
四、《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㈠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现有单位水污染排放标准
㈡标准分级
如:石油:一级:<10mg/L 二级:<20mg/L 三级:<30mg/L
排入三类水域和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排入四、五类水域和三类海域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排入设置有二级污水处理厂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排入没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根据出水的受纳水域
一、二类水域和三类水域中规定的保护区,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原有的排污口,应受排污总量的控制,以达到受纳水体的一定用途。
㈢污染物分类
按污染物性质和控制方式:
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和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
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放单位排放口采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