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运用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与标准、技术方法开展环境影垧评价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相关法律法规运用和政策、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采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分析
(2)建设项目与环境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3)建设项目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
(4)规划环境响评价文件与审查意见对建设项目的约束性分析。
项目分析
(1) 分析建设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影响的因素和途径,识别产污环节、污染因子和污染物特性,核算物耗、水耗、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源强;
(2)分析计算改扩建工程污染物排放量变化;
(3)评价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4)分析废物处理处置合理性。
三、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判定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区:
(2)制定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方案;
(3)分析环境现状调查资料、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和有效性;
(4)评价环境质量现状。
四,环境影响识别、预测与评价
(1)识别环境影响因素与筛选评价因子;
(2)选用评价标准;
(3)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4)确定环境要素评价专题的主要内容;
(5)选择、运用预测模式与评价方法; (6)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含非正常工况)。
五、环境风险评价
(1)识别重大危险源并描述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
(2)提出减缓和消除事故环境影响的措施。
六、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1)分析污染控制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
(2)分析生态影响防护、恢复与补偿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
(3)制订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七、环境可行性分析
(1)分析不同工程方案(选址、规模、工艺等)环境比选的合理性;
(2)论证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分析的完整性;
(3)判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正确性。
八、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
(1)检查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与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文件的相符性;
(2)检查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效果;
(3)判断环境保护补救措施的合理性;
(4)确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重点;
(5)判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论的正确性。
九、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1)分析规划的环境协调性
(2)判断规划实施后影响环境的主要因素及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
(3)分析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综合论证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并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5)结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成果提出对规划所包含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指导意见。
附录第一科目第二部分涉及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一、综合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国家环保护总局令第30号)
2.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50号)
3.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f8号)
4.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号)
5.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母)
6.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3]86号)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1.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8号)
2.关于印发《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的通知(环《发[2004]98号)
3.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则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
4.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99号)
5.关于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158号)
6.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环发[2015]178昌)
7.关于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台商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发[2015]179号)
8.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办环评[2016]14号)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境保护部令第5号)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7号)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1号)
6.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 2015年本)(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17号)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6个配套文件(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67号)
8.关于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试行)内容及格式的通知(环发[1999]178号)
9.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
10.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163号)
11.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环评[2016]95号)
12.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号)
13.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
14.关于规范火电等七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通知(环办[20151112号)
l5.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
16.关于印发水泥制造等七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环办环评[2016]114号)
考试说明
为了帮助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了解和熟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要求,对现有考试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考试办法
国家对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第二季度。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
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止资格证书》。
二、考试内容及试题类型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考试内容以考试大纲为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科目试题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题型为主观题。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各科目考试时间、题型、题量、分值见下表:
序号 |
科目名称 |
考试时间/小时 |
题型 |
题量 |
满分/分 |
1 |
环境影响评价 相关法律法规 |
3 |
单项选择题 不定项选择题 |
单项选择100题 不定项选择50题 |
200 |
2 |
环境影响评价 |
3 |
单项逃择题 |
单项选择90题 |
150
|
3 |
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方法 |
3 |
单项选择题 不定项选择题 |
单项选择50题 不定项选择50题 |
150 |
4 |
环境影响评价 案例分析 |
3 |
案例分析题 |
8题,选择其中6题作答 |
120 |
三、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于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住,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午。
(三)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四、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截至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佧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计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二)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考试样题
一、 单顽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某工程项目工艺废水产生量2000t/d,COD1500mg/L;生活污水200t/d,COD250mg/L。两种废水均送污水处理场处理,污水处理场进水COD为()。
A.875mg/L
B.1363 mg/L
C.1372 mg/L
D.1386 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