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按照《清洁生产标准一电解铝业》中清洁生产污染物产生指标,其中全氟产生量一、二、三级分别要求不大于16kg/t、18kg/t、20kg/t,本项目建成后产生氟化物(以F计)108t,按照污染设施去除率95%计算,其吨产品产生全氟为(108×1000/0.05)/100000=21.6kg /t,尚不满足清洁生产三级标准。按照《清洁生产标准一电解铝业》中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废气净化效率一、二、三级分别要求大于99%、98%、97%,该项目为95%,也不满足三级标准。而且标准中要求冷却水全部循环利用,该项目存在外排。
(3)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其南面500m处敏感点 A村庄氟化物60%相对空气环境质量超标,可见企业生产对周围环境造成了一定污染影响,本次扩建尽管对污染重的老旧设备进行了淘汰和停产,但并未全部淘汰拆除,其并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对环境敏感点的污染影响仍有可能存在。
(4)S02排放量减少到450t/a,满足地方环保局原分配的450t总量指标,可见原来项目是不满足地方总量指标的,部分焙阳极电解槽停产但未淘汰,如果开工排放S02仍会超过地方分配总量指标。
(5)有12%的公众持反对意见,而且全部集中在A村庄,是与其环境空气F超标有直接联系,但企业并未对公众反映如此强烈的环境问题采取明确措施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