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设立了水利发展资金,省财政设立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支持村组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高效节水灌溉设施等农田灌排工程建设。为争取上级投资,推动全县农田水利建设,无为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决定公开申报遴选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以低压管灌、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设施为主,兼顾各类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包括塘坝(堰)、泵站、机井、沟渠、水闸以及配套桥涵等。
二、申报主体
村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建设模式
原则上由项目所在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部分符合条件、有组织实施能力的申报主体可在政府统一指导和监管下,实行自主建设。)
四、项目区规模与补助标准
1、项目区规模:申报高效节水项目区面积200-1500亩,每片面积不小于200亩,且应集中连片。
2、亩均投资:低压管道灌溉亩均投资1400元,喷灌1800元,微灌2600元。
2、补助标准:省级将按照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安排补助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其中低压管道灌溉、喷灌面积补助90%,微灌面积补助80%,不足部分自筹解决,其中微灌系统建设投资由受益主体承担20%。
五、申报程序
村集体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实际需要向所在镇政府递交书面申请报告,镇水利站组织核实初审汇总后,由镇政府行文报县水务局,原则上每镇可申报1-2处节水灌溉工程。县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委员会将按照规划和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组织综合评审,确定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六、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各申报主体须提交**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申请书,包括具体工程名册、地点、现状、建设内容与规模、申请财政补助额度、自筹资金或劳务数量及落实措施、组织实施方案、建后管护措施等。村集体申报的,还需提供组织村民民主议事会议记录等决策材料;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的,须同时报送有效的注册登记或经营许可等相关证书材料。
2、时间要求。申报主体于9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送到所在镇水利站;镇政府于9月15日前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行文报到县水务局,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县水务局 张小飞
联系电话:0553-2538023 15956505211
无为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