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工作人员4名(其中男性不少于2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男女不限)。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心较强,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事业编制人员须为市政、园林或环卫等相关专业毕业,或有从事市政、污水、环卫等城市管理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5.温岭籍或在温岭范围内工作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7日至3月8日。
2.地 点: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岭市太平街道体育场路518号),联系电话:81688515。
3.所需材料:(1)《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个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四、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务必真实有效,若发现报名信息虚假,则取消选调资格。
2.未尽事宜,以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解释为准。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