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温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温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主办会计1名。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一)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满3年,其中: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必须在乡镇(街道)服务满当地党委、政府规定的最低年限。以上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
(二)财务会计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工作态度端正,政治素质良好,近三年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
(六)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9日(周一)至9月20日(周二)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温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907办公室(温州市车站大道神力大厦5栋9楼),咨询电话:0577-88893010、88893001。
3、报名方法:报名者填写《温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1),经报名人员所在单位签署同意后,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核对章及核对人签名)、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转任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选调职位不足3:1的,取消选调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财会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满分100分。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选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遇同分一并入围;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如体检结果有不合格等情况,按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四)决定选调对象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按照岗位匹配性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分别在其所在单位和选调单位进行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办理转任手续。
四、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实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本方案未尽事宜及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由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解释。监督举报电话:0577-88967216、88967179。
温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