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林业厅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省森林公安系统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
浙江省森林公安局。
浙江省森林公安局是浙江省林业厅直属正处级行政机构。主要职能:指导全省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协调和督促查处破坏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重特大案件;指导和监督全省森林防火和火灾扑救等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指导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二、选调岗位
浙江省森林公安局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2名,其中执法、综合岗位各1名。
三、对象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对象范围
省内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在编在岗人民警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中共党员,具有5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历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担任县级森林公安局副局长以上领导职务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综合协调能力和较丰富的执法办案经验;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新提任领导干部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邮箱:浙江省森林公安局政工科邮箱(公安内网)。报考人员需填写《浙江省林业厅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下载),并征得所在单位和林业主管部门同意。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本人一寸免冠警服正面照,请一并扫描后发至报名邮箱。报名截止日期为 2016年6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由浙江省林业厅人事处和省森林公安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出同意报考的通知。
(三)考试
考试由浙江省林业厅组织,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总成绩按笔试40%、面试60%计算。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报名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调动
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录用人选,在浙江省林业厅门户网站和本人所在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转任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省林业厅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 87399061、87399096。
浙江省林业厅
201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