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外出务工人员服务工作站的通知》(广政办发〔2017〕139号)精神,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切实加强中山市劳动力转移服务工作站人才队伍建设,确保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派驻广东中山市劳动力转移服务工作站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派工作人员范围
广南县在职在编的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含科级领导,男女不限)。
二、选派工作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具有一定沟通协调能力。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普通话基础。
(三)上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具备履行选派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派: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2.试用期人员。
3.其他不符合选派的情形。
三、选派岗位及职责
(一)选派人数及岗位共3人,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1名,工作人员1名。
(二)工作职责:广南县驻中山市劳动力转移服务工作站作为广南县人民政府的派出临时机构,依照《劳动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从事以我县农村劳动力向长三角、珠三角地区转移就业为主要任务的劳务活动。接受广南县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具体工作职责详见《广南县驻中山市劳动力转移服务工作站实施方案》。
四、公开选派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3日至3月2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广南县2018年公开选派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等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广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政务管理局二楼54号窗口)报名,联系人:任开发 联系电话:5622116,QQ:294361104。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察了解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通过一定途径进行考察了解。
(四)拟定人选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资格审查和考察了解等情况,综合研究后,提出拟选派人选,报县政府审批。
(五)组织选派
按有关程序及时办理工作移交、选派等手续。
五、选派时限、考核及管理
(一)选派时限:每批选派人员驻站工作时限为1-3年,选派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广南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实行)》进行召回管理。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结合本人意愿,如愿意继续驻站的,可以申请继续驻站,如不愿继续驻站的,收回单位安排工作。
(二)考核及管理:派驻人员的考核和管理按《广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外出务工人员服务工作站的通知》要求进行。选派人员的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选派期间工作情况提供工作鉴定,作为单位考核的依据。选派期间享受单位职工同等待遇,并在职称评聘、干部选拔任用上给予优先推荐。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报名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或不符合选派条件的,取消选派资格。
附件:广南县2018年中山劳动力转移服务工作站公开选派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