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普洱市委政法委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第3号)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政法委2016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第1号),中共普洱市委政法委于2016年7月16日开展了“依法治市办工作人员2名”遴选的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若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请于2016年7月21日上午11:30前向中共普洱市委政法委提交书面查分申请。由中共普洱市委政法委委托受邀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监督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查分,并将查分情况告知。联系电话:2138990。
二、进入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进入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人选如下:
三、面试工作安排
(一)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16年7月25日(星期一)09:00-12:00;
地点:中共普洱市委政法委网格办指挥中心(普洱市北部区行政中心6幢2楼204室)
方式:结构化面试
(二)程序和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7月25日上午8:30凭身份证准时进入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宣读面试规则和注意事项后,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开考前20分钟(8:4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按缺考处理。
2、面试时,由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依次引领考生到考场进行面试,其余考生在候考室等候;面试结束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经历业绩评价工作安排
请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于7月26日,向市委政法委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提供毕业证及复印件。
2.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在党委政法委、信访和政法机关工作2年以上的,由所在单位(或原单位)出具证明(证明须加盖证明单位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
4.近三年(2013、2014、2015)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由组织或人社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5.获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以上授予表彰的,须提供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注:在公开遴选工作的各个程序或环节中,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遴选职位资格条件不符,市委政法委将取消遴选资格。
中共普洱市委政法委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