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用人单位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正科级事业领导干部2名,现将有关事项集中公告如下:
一、公选范围
四川省范围内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干部身份的
在职在编人员。
二、公选职位
内江长江现代农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内江市西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名。
三、报考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的:
1.政治思想素质过硬,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工作岗位的专业知识、业务管理水平、领导才能及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有园区管理经历的优先;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3.内江长江现代农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职位人选需为中共正式党员,且党龄两年以上;
4.内江长江现代农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职位人选应具有农业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2年以上农业农村工作经历;内江市西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位人选应具有经济类或资源环境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两年以上(具有高级职称以上或博士学位的可不受任职年限限制),任职时间截至2018年2月28日;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选拔: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在提拔使用影响期内的;
(3)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明确了最低服务期,尚未达到规定期限的;
(4)其他不符合公开选拔情况的。
四、选拔程序
(一)挂网公告
通过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内江人事考试网和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公开选拔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4月12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干部股(内江市东兴镇龙观街28号区委综合办公大楼七楼709室)。
4.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任职文件(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报考内江长江现代农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职位的需提供中共正式党员身份证明1份;《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2018年面向全省公开选拔正科级事业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个人学习和工作简历1份;近3年工作总结及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1份;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三)资格审查
区公开选拔正科级事业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个人身份、学历、年度考核、奖惩等情况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后,通过适当方式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四)资历量化
资历量化审核工作由区公开选拔正科级事业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笔试前完成,区公开选拔正科级事业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报名人员本人签字确认予以公示。细则详见《2018年东兴区公开选拔正科级领导干部资历量化评价表》。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50%。笔试由区公开选拔正科级事业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1.笔试开考比例
每一个公选职位报名人数与公选职位数之比不低于5:1,如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公选职位。
2.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总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3.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并列入围面试。
面试考官由区公开选拔正科级事业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担任,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知识储备、知识结构、领导决策、组织协调、分析判断和语言表达等能力素质。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持有效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六)确定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笔试得分×40%+资历量化得分×10%+面试得分×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纳入考察)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七)组织考察
考试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依据,在考察环节,均同等对待。考察工作由区公开选拔正科级事业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开展。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干部档案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了解,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并对考察对象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考察公示。同时,考察对象需提供当地纪检部门出具的党风廉政意见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
(八)确定拟任人选
区公开选拔正科级事业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报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如区委常委会研究确无适合岗位人选的,可终止该岗位公开选拔。
(九)体检
组织拟任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其拟任资格。是否递补,由公开选拔正科级事业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任前公示
对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内(现所在单位、内江人事考试网和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
(十一)任职试用
公示结束后未发现有影响任职问题的,按程序办理相关任职手续。属于提拔对象的,实行试用期制度。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和程序开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竞争择优原则。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一经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一经发现违规者, 即取消参加公选资格,已任职的一律解除。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区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公告可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内江人事考试网、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网查询。凡与本次公开选拔正科级事业领导干部有关的通知及注意事项均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 0832-2085816
咨询人:刘敏 程冬建
监督电话:0832-2252735(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832-12380(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