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州民族研究所面向全州公开考调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门从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凉山州民族研究所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西昌市三岔口东路255号 |
研究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及凉山各世居民族政治、经济、历史、文化、风俗、宗教等。 |
二、考调名额、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1.民族研究工作人员1名
2.创建办工作人员3名
(二)考调对象
1.全州范围内符合考调条件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
2.驻村第一书记可以参加考调,但考调后要继续担任第一书记至任期结束。
(三)考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公道正派,勤奋敬业,清正廉洁,甘于奉献。
2.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相关岗位要求见《岗位条件表》(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干部。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间、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考调公告
考调公告和成绩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日- 1月5日。
报名地点: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报考者本人携带以下材料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资料:
1.《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7年公开考调凉山州民族研究所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贴上1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审原件,收复印件;
3.编制卡复印件(需原件保管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任职或职称文件复印件(需原件保管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人员提供)。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开考比例为5:1。达不到开考比例,报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到3:1,仍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削减岗位计划。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卷面满分100分。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按照考调岗位计划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差额2名确定体检名额,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根据体检结果差额2名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公示
考察结束等额确定试用人选,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上面向社会公示。
(七)试用
考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以考察人岗适应度。
(八)递补
以上各环节,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者,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递补,每环节仅递补一次。
(九)调动
经试用、考核合格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贫困村第一书记按照脱贫攻坚不脱贫、不脱钩的要求,在任期内第一书记岗位不作调整。
四、考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考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五、本公告由考调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2163794
监督电话:0834-2163107
1.《凉山州民宗委公开考调创建办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7年公开考调州民研所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