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彭山区区级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及职位
遴选名额为40名,具体职位详见《眉山市彭山区2017年下半年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需求情况表》(附件1)。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区纳入编制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公务员(参公)、全额事业人员(公安、教师除外)。
(二)遴选条件
1.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2.具有与遴选职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见习期、试用期未满或因其他原因尚未转正的;
5.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患有严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14日。
2.报名地点:区政府大楼人社局三楼公务员管理办公室,电话:37627059。
3.报名要求: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四、组织考核、考察、公示及调动工作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1.眉山市彭山区2017年下半年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需求情况表
2.眉山市彭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
组织部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