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游仙区委政研室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岗位
(一)全国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的在职在编公务员(游仙区内在编人员除外,限男性)。
(二)本次选调2名工作人员为区委政策研究室科员岗位(原科员以上职务及待遇均不予保留)。
三、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办公室工作;
(二)具有县级及以上机关办公室1年以上文秘工作经验,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工作不足3年的全部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5月19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35岁(1981年5月19日后出生);
(五)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选调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未满服务期限的不得向区外流动;
(七)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公务员,需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选调:
(一)试用期内的;
(二)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情形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5月19日至5月31日(工作日9:00至17:00)。
(二)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区委组织部党政干部股(游仙区委区政府6号楼305室),联系人:吴雪,联系电话:0816-2859672;
2.网络报名:对不便到现场报名的考生可网上进行报名,报名者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下列资料传至指定邮箱(2581215922@qq.com):
(1)绵阳市游仙区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2)身份证、毕业证及选调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等扫描件;
(3)身份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或组织人社部门相关证明);
(4)本人自荐书(附本人在工作领域取得的调研成果、发表的交流文章等的扫描件)。
注:网络报名的在笔试前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同时提供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现场报名的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
五、资格审查
由区委组织部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6月上旬在游仙政务网http://www.youxian.gov.cn/ 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以及考试相关事宜。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3,不能达到公告规定比例,不予开考或缩减选调计划。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6月上旬见公告。
3.笔试总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不作四舍五入处理。
4.笔试内容: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应用能力测试。考试不指定教材。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进入笔试人员缴纳笔试费50元。
(二)面试
由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总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不作四舍五入处理。
2.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导致岗位选调人数与面试入围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80元。
七、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确定,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可申请复检一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的,由组织部门与用人单位研究后再确定是否递补,如确定递补,依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以及与拟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考察合格的,进行调动办理,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九、调动
考察合格人员,由区委组织部调阅档案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在游仙政务网http://www.youxian.gov.cn/ 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由区委组织部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已经被录取的予以辞退。
(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三)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在区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十一、本公告由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16—2272718(区纪委)
0816—2859672(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