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太白县公开遴选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确定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为了更好的实现我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现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开遴选3名太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现就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遴选岗位及数量
综合业务岗3人。
(二)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优良。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一定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并热爱此项工作。
3、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全额拨款单位人员,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工作满3年以上。
4、专业不限,具有较强文字功底、能胜任单位日常业务工作。
5、不符合遴选条件的主要情形
①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及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
②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遴选工作程序
本次遴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与政审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并对拟录用人员办理调动手续。本次开考比例为3:1,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调剂招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所在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7月12日。
报名地点:太白县国土局办公室(二楼)。
联系电话:0917-4951273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提供本镇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报名者必须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并填写报名表格,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出将取消资格。
(二)领取准考证
报名者经县人社局、国土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于2016年7月13日下午在太白县人社局303办公室集中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7月14日早8:30— 10:30;
2、地点:县委党校三楼教室
3、内容:党的政策法规,太白县近年来重大会议精神,公共基础知识、写作。
4、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在太白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社保大厅公布考试成绩和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人选按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至低分3:1比例确定。
(四)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太白县国土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3、方式: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与综合素质。
(五)公示、聘用
1、公示。根据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即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按照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初录人员,在太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太白县人社局社保大厅公布。
2、政审聘用。由人社局、国土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初录人员经公示、政审、无异议后,由人社局、编委办办理相关调动聘用手续,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管理。报名最终解释权归太白县公开遴选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太白县公开遴选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