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县纪委监察委工作人员,进一步改善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拟在我县范围内选调5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选调范围为在我县县直部门和各镇(街道)中工作两年以上(2016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副科级以下(不包含副科级)且符合下列资格和条件的公务员:
1.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自律意识强、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全日制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除试用期不定考核等次外,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踏实肯干,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理论功底和文字综合能力,经济类、法律类、审计专业类考生优先。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上级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的,须满足相关要求。
8.符合回避亲属关系的有关要求。
应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县纪委监察委机关、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含女婿、儿媳)、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以及配偶的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3月16日—3月1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县纪委监察委(安康街31号)一楼大厅。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填写相应的《济阳县纪委监察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登录济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yang.gov.cn)、济阳县纪检监察网(//www.jiyangjc.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
报名时,请携带1份《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贴照片)、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照2张(背面写上考生姓名),同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1份学信网学历证明。
4.资格审查: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根据报考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工作整个过程,初次资格审查后有关证件的原件退还本人。如报名人数与考选计划达不到3:1的比例,则相应核减考选计划。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能力测试
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委托有关单位命题。主要测试参加选调人员的知识积累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位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时,同时进行资格复审。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重点考察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基础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如有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考察合格者按选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封闭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应按时到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经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后,在县纪委监察委机关和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有反映并影响选调的问题,取消选调资格。
六、试用期
1.拟选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期间在县纪委监察委机关帮助工作。
2.测评及考核。试用期满,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帮助工作人员进行测评。县纪委组织部根据帮助工作部门提供的情况和平时表现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选调,退回原单位。
七、调动
1.确定人选。县纪委组织部根据试用期满考核情况提出选调意见,经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察委委员会研究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查不影响调入的人员,报县委组织部正式办理调入手续。
八、注意事项
1.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笔试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登录济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yang.gov.cn)、济阳县纪检监察网(//www.jiyangjc.gov.cn)查看有关信息。
2.本次选调工作人员面向一线监督执纪岗位,经常加班、出差、夜间值守,请慎重考虑。
九、有关纪律要求
1.考生报名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监督电话:84236701
本方案由县纪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济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中共济阳县委组织部
济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