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区政府办公室文秘工作,经研究决定,从全区各单位、各部门2014年至2017年新入职公务员中选拔优秀人员至区政府办公室从事文秘等方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区属各单位、各部门2014年至2017年新入职公务员。
二、选拔方式
以笔试、面试方式选拔,择优确定6名人员在区政府办公室试用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在试用期间的工作情况确定是否继续留用。
三、有关待遇
试用期间,相关人员继续享有原单位的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人事档案等仍由原单位保留。
四、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加选拔人员,请将个人简历一式三份于2018年1月10日前报送至区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区政府大楼613室)。联系人:孙丙寅。联系电话:8319244。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