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国共合作
为建立革命统一战线,战胜日益强大的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1923年,中国共产党在广州召开三大,正式决定同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合作。1924年1月20日至30日,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举行,出席大会的160多名代表中有20多名共产党员。这次大会主要解决了三个问题:
(1)确定了国共合作的共同纲领。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宣言,对孙中山早在辛亥革命时期提出的三民主义作出适应时代潮流的新解释:在民族主义中突出了反对帝国主义的内容;民权主义中强调了国家的民主权利应为"一般平民所共有";民生主义则以"平均地权"、"节制资本"为两大原则。会后不久,孙中山又提出"耕者有其田"的口号。这一经过重新解释的三民主义,也被称为"新三民主义",它同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阶段纲领的若干原则是一致的,因而成为国共合作的共同纲领。
(2)事实上确定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会议通过了允许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的章程条文;决定大力吸收工农分子加入国民党,积极开展农工运动,扶助工农革命团体的发展。
(3)按照国共合作的精神选举了国民党中央领导机构。在新的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共产党员李大钊、谭平山、毛泽东等10人分别担任了中央执行委员和候补执行委员,占全体委员人数的1/4。
国民党一大的召开,标志着国民党改组的完成和国共合作的正式形成。改组后的国民党成了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革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和随后兴起的国民革命的领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