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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选领导干部考试法律知识社会法考点2: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中华考试网    2017-01-23   【

公选领导干部考试法律知识社会法考点2: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1)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国家机关以及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与其工作人员,不适用《劳动法》,而适用《国家公务员法》。

(3)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即国家不再核拨经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事业组织的人员适用《劳动法》。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退休后均受我国《劳动法》调整。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等不适用我国《劳动法》。

公选领导干部考试法律知识社会法考点汇总
1   公选领导干部考试法律知识社会法考点1:劳动法的概念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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