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全国武装力量的最高领导机关。中央军委每届任期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即为期5年,但没有届数限制。中央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委主席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从而确认中央军委在中央国家机关体系中从属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律地位,也确认了我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的性质。
17.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本级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18.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机关是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行使自治权的国家机关,是我国的一级地方国家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组成。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