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
(1)考核的目的:为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公务员的奖惩、培训、辞退、职务调整、级别调整、工资调整提供依据。
(2)考核的原则:客观、公正的原则。
(3)考核的内容:德、能、勤、绩、廉的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4)考核的标准:以其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划分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5)考核的方法:一是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二是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6)考核结果的使用: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等次的,有晋职晋级和晋升工资的资格,并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降职或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