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务员辞退制度
(1)辞退的条件:
①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②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工作安排的;
③因单位变化需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安排的;
④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 15 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 天的;
⑤不履行、不遵守公务员义务、纪律,教育无效又不宜于开除的。
(2)辞退的程序:
①所在单位经领导集体研究提出建议,填写《辞退国家公务员审批表》,报请任免机关审批;②任免机关审批后,将辞退决定通知呈报单位和被辞退公务员本人,同时抄送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3)以下情况不得辞退:
①因公致残并被确认为丧失工作能力的;
②患严重疾病或负伤正在治疗的;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内的;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2017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管理知识》考点解析汇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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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7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管理知识》考点解析三: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 | |||
4 | 2017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管理知识》考点解析四:我国公务员辞职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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