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宜丰县委、县政府同意,现拟为宜丰县环境保护局在全市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名,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名额
本次拟选调9人(其中:环境保护类专业6人,计算机专业2人,财务会计类1人),全部为宜丰县环境保护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选人数比达不到2:1,则按相应比例减少选调人数。
三、选调范围和对象
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一般干部(不含聘用制干部、科级干部、教育系统中小学校教师和卫生系统卫技人员)。
四、选调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长期夜间和野外执法限男性(财务会计类除外);
3.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下列人员不得参与本次公开选调:
①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限未满的;
②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③近五年之内违反过计划生育政策的。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2018年3月12日—16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者均要在报名期限内到宜丰县人社局干部人事股报名,联系人:李慧琴,联系电话:0795-2990771。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每人填写一式两份,并经单位审查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同时上交以下材料: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2张;②身份证、毕业证和近三年年度考核备案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2018年3月19日):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报名人数按比例确定选调人数,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于
3月22日8:00—17:00到宜丰县人社局干部人事股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始终。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并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如果报名总人数超过5:1比例时,增加笔试程序。按笔试成绩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且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六、人员确定
1.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如成绩相同,则学历高者排名靠前;再相同则工龄长者排名靠前(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软件系统确认的信息为准)。
2.因考核审查出现缺额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选调办根据考试和审查情况提出正式拟调人员名单,经公示7天后报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七、组织机构
成立宜丰县选调县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曾海,副组长谭国林,成员包括纪检监察、人社、财政、编办、环保等部门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易志华同志兼任。
八、有关要求
1.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县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2.坚持为事业发展选人的方向,宁缺勿滥。
3.要严肃纪律,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95-2990771
13979509518(巢)
附:
宜丰县选调县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