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溪县公安局开展竞争上岗工作公告
为进一步创新选人用人方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金溪县公安局开展竞争上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上岗的职位
这次竞争上岗的副科级领导职位为金溪县公安局乡镇派出所教导员,共计8个职位。如参与竞争者不符合开考比例要求,则相应减少竞争上岗职位。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资格条件。参加竞争上岗的干部必须是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政法专项编制的、截止目前在我县公安局工作的公务员。
报考对象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2周岁。
(2)参加工作时间达四年(2013年2月28日前参加工作)、担任科员三年以上。
(3)中共党员。
(4)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规定,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5)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被评为“称职”以上等次,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身体素质。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2、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3、曾受到刑事处罚或有违法犯罪记录的;4、因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被“一票否决”的;5、未经党组织同意,擅自在上级机关借用三个月以上的;6、法律法规或政策明确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实施步骤和程序
1、推荐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均应报名。每个参加竞争上岗干部填报职位一般只写“金溪县公安局乡镇派出所教导员”。报名时必须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2、资格审查。坚持将资格审查贯穿本次竞争上岗工作的全过程。县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县公安局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县委组织部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向报名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按不低于竞争上岗职位名额1:4的比例确定。
3、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运用所掌握的知识分析和解决相关问题的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报考职位要求的业务知识及相关政策法规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实行加分制。截止报名之日,个人在工作期间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市级表彰的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9分、6分、3分。个人荣立一等功的,加9分;个人荣立二等功的,加6分;个人荣立三等功的,加3分。以上加分就高不就低,只记一次,不累计加分。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县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严格审查,并于笔试前在县公安局公示(须注明所获荣誉、受表彰时间及文号等)。
笔试考分加上奖励加分为该报名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并按25%的比例计入该报名人员总分。
4、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竞争上岗职位名额1:2.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并向社会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组织协调、语言表述、临场应变的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该报名人员总分。
5、民主测评。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县政法委、县公安局配合,对入闱面试的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项,每项可细分为若干要素,每个要素划分为若干档次,每个档次确定相应分值。民主测评得分按35%的比例计入该报名人员总分。民主测评结果向县公安局党委反馈后公布。
6、体能测试。民主测评后,组织入闱面试的对象开展体能测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身体条件。测试内容是男子1500米跑,女子800米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的,即为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竞争资格。
7、组织考察。体能测评结束后,按照比竞争上岗职位名额多4人的要求,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并向社会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以及最低入闱分数。同时成立县委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8、决定任命。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结果,结合县公安局党委意见,研究提出初步任用意见,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按照有关法规和程序任命。对拟任人选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如某职位人选未能通过公示,则该职位空缺。
四、有关待遇
通过竞争上岗的干部实行试用制,从任命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履行试用职务职责,具有同级干部的权力和义务,享受同级干部的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胜任者解除试用职务,取消试用职务的待遇,回原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五、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2017年3月19日。报名地点设在金溪县公安局政工科。
2、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到金溪县公安局政工科报名,填写《金溪县公安局竞争上岗乡镇派出所教导员职位报名表》,不接受电话报名和函件报名。县公安局初审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核。
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3、笔试、面试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向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县公安局政工科咨询。
联系电话: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0794-5397523
县公安局政工科 13507945328。
金溪县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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