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西鹰潭市环境保护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鹰潭市政府批准,鹰潭市环境保护局面向江西省各级党政机关公开遴选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鹰潭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工作人员1名(行政编制)、鹰潭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工作人员1名(行政编制)。
二、遴选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奉献精神。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上述职位的人员须具备公务员身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须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第2条规定);
2.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环境工程类、材料类、冶金类、化工制药类。
4.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根据中办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应具有3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日);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遴选: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2016年 8月1日至2016年 8月12日在省级、设区市级人社、环保部门媒体上发布遴选公告;
2.报名时间:2016年 8月 15日至2016年 8月 19日;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须经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名地点设在鹰潭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607房间),联系人王珍,联系电话6231708;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相应职位需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的全过程;
5.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6.综合考评: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4名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2名人员跟班工作二个月;
7.办理调动:跟班工作表现优秀的,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