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是隶属新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安监局)管理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充实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更好地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工作岗位为新邵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报考对象范围
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面向全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职位见下表)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服从组织,团结同志,公道正派,品行端正,甘于奉献,身体健康。
2、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有较高的实际工作水平和良好的文字综合能力,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及以上。
3、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要求,否则取消该职位的选调计划。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近三年来有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12日-13日。报考对象直接前往县安监局政工股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教育系统由县教育局签署意见盖章;卫计系统由县卫计局签署意见盖章)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三份,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彩色1寸照片3张。联系人:戴连喜,联系电话:3608028、13874299739。
(二)资格审查。采取考试前初审和考察复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由县人社局、县安监局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县人社局、县安监局正式通知为准。
1、笔试。笔试范围为法学类和文秘类。报考对象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考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四)考察。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县安监局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依据考察情况择优选择选调人员。
(五)试用和调动。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与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保持不变。试用期满,县安监局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安监局负责解释。
2018年新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级机构公开选调岗位表.doc
新邵县安监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xls
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邵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新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