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道县纪委监委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名额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各级机关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纪检监察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4.善于学习,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5.年龄要求:40岁(即1978年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6.具有全日制大专或自考大专及以上学历;
7.年度考核近三年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若工作年限不满三年的,实际考核年限必须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到过党政纪处分或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单位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副科级及以上干部;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调入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8年2月26日至2月28日 17:30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道县纪委组织部;联系人:郑丽明;联系电话:18274634567,17707469551。报名人员直接登陆道县政府网下载或到县纪委组织部领取并填写《道县2018年公开选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等相关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三)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公开选调人数或取消公开选调。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笔试后,县纪委监委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试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五)体检。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选调职数等额确定考生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方可列入考察对象,若出现空缺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实行等额考察,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对考察合格并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录用。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经核实不属实的,并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录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其他证书原件,并准备相关证书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道县2018年公开选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所有资料均用A4纸,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六、有关纪律和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选调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依规严肃处理。
2.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必须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8年道县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2018年道县公开选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