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长沙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长人社发[2016]95号)等文件规定,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共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7名。具体见《2017年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所需专业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依据;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5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况依此类推),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考人员登录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的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2月5日(周二)9:00—12月7日(周四)16:3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 2017年12月5日(周二)9:00—12月8日(周五)16:30。对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初审,并同时在报名系统中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者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在资格面审时使用。
(三)资格面审
网上报名初审合格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文秘职位的还需提供本人现实表现资料(包括代表性文稿和获奖荣誉等)参加面审。面审时间:2017年12月11日(周一)9:00—12:00,13:00—16:30,面审地点: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18楼会议室。
(四)打印准考证
面审合格的考生于2017年12月20日(周三)9:00—12月22日(周五)16:30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面审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数。
(五)笔试
面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暂定于2017年12月23日(周六)上午,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其中任何一种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分类组考:①报考文秘职位的,笔试分两轮进行,第一轮笔试内容为写作,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根据第一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5的比例进入第二轮笔试。如出现进入第二轮笔试名单人员自愿放弃参加考试的情况,按第一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第二轮笔试内容为实地调研并撰写相关材料,满分100分,第二轮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文秘职位笔试成绩按第一轮笔试成绩占60%,第二轮笔试成绩占40%合成。②报考医疗监管审核、保险审核职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满分100分。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018年1月8日(周一),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1月9日(周二)9:00—12:00,13:00—16:30到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1808办公室(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669号)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1月12日(周五)9:00—12:00,13:00—16:3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六)面试
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报考文秘职位的,凡参加第二轮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报考医疗监管审核、保险审核职位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将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七)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予以公布。
体检由局人事教育处负责组织,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主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出现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局党委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告。
(八)公示与转任
体检、考察合格者名单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经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对符合转任条件的,办理转任手续,不符合的,将所呈报的转任材料退回原单位。
(九)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办公地点与电话: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669号),咨询电话0731-84907939,84907937
3、监督电话:0731-84907966
4、报名技术电话:0731-84442098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