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为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经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国环保系统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职位与计划
共选调2名公务员,其中核与辐射管理处、自然生态保护处岗位各1名。
四、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国环保系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备案、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以下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招考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具体专业名称原则上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列专业为准。未列入目录的情形,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根据考生所学课程具体进行认定;
3、具有2年以上岗位所需专业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均计算到2017年11月30日止;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调信息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nrst.gov.cn)、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www.hbt.hunan.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9:00—12月8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下载《2017年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开选调公员务报名表》,并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763128754@qq.com。
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
(3)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录用审批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审批表复印件;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
(6)《2017年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开选调公员务报名表》。
其中,报名资料(4)-(6)项需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提交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选调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阶段。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人事教育处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选调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人选名单将于2017年12月14日前在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公示公告”栏公布。资格复审和考试相关事项详见网站公告。
(四)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
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所有参加考试者进入下一轮面试环节。面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排名在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体检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和身份等)进行核实,了解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可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转任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及拟调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对符合转任资格条件的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不符合转任资格条件的,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将所呈报转任材料退回原单位。
本公告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选调工作在省纪委驻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纪检组的具体指导下,机关党委全程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0731—85698089
监督举报电话:0731—85698030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