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湘西州发改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充实州直发改系统工作力量,州发改委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机关科级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计划
本次州发改委公开选调只设文字综合岗,计划选调3人。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州范围内的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科级干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且在编在岗;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经济学类、法学类、文秘类、农学类、建筑工程类;
4、具有乡镇基层工作经历,或在县市党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和纪委、组织部、政法委、宣传部、统战部等以上综合部门工作经历,且担任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
5、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扎实的文字综合能力,熟悉公文处理,能独立起草一般性综合文稿;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男性(197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9、现任正科级干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1年5月31日
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以上学历;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新提拔干部任职未满1年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9月9日至9月15日。报名地点设在州发改委人事科办公室。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所在单位对本人近三年考核情况、工作经历的证明,并填写好《州发改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9月18日至9月19日,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州发改委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符合考试资格人员名单。
四、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部署。笔试时间为9月21日,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和调查研究、文字表达、公文写作等综合素质。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州发改委报组织、人社、编办等部门综合研究决定。
五、面试
面试时间为9月24日。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考生放弃缺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应急处置、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小组从组织、人社、编办及州发改委抽调专人联合组成。
六、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州发改委派出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时,将查阅考察对象干部档案,重点了解个人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全面掌握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必要时,应对相关问题作出专题说明。考察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自愿放弃情形,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州发改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在湘西州政府网、湘西红星网及州人社局、州发改委工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试用和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安排到机关工作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任职等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