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本县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县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殊需要或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40周岁。
9、身体健康。
10、符合遴选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在本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5、在试用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至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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