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纪委监察局关于遴选工作人员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充实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市委同意,决定采取遴选方式,在全市选调7名工作人员到市纪委监察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乡镇、市直部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符合条件的试用期满人员。
二、遴选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扎实,踏实肯干;
2、愿意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为人正派,充满正气,敢于担当;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40周岁以下(即1977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5、有一定的文字材料功底;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遴选程序
1、自愿报名
报名者认真填写《宜都市纪委监察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于元月10日前到市纪委报名。报名地点:市纪委205干部室,联系人:邹吉蓉,联系电话:13972530941。报名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三份,word格式电子版;
(2)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3)身份证、现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独立完成的文字材料成果复印件。
2、考试考核
(1)笔试。重点考查应试者熟练运用office办公软件和文字综合能力。
(2)面试。纪委常委集体对应试人员进行单独面试。
(3)考察考核。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
3、确定对象
根据考核情况,提请市纪委常委会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对象,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四、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下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市纪委干部室负责。
附件:宜都市纪委监察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宜都市纪委
宜都市监察局
2016年12月22日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