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农业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充实配齐宣恩县农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力量,优化其干部队伍结构,确保工作运转及全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经宣恩县农业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宣恩县内乡(镇)八大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全额事业编)4名;
县生态能源局工作人员(全额事业编)4名;
县种子管理局工作人员(全额事业编)1名;
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办公室工作人员(全额事业编)1名;
湖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宣恩分校工作人员(全额事业编)1名;
县农业机械学校工作人员(全额事业编)1名;
县特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全额事业编)2名;
县“宣恩早”无病毒苗木繁育中心站工作人员(全额事业编)2名;
县蔬菜技术推广站工作人员(全额事业编)1名;
宣恩县马铃薯产业发展局(全额事业编)2名。
以上遴选人员是本系统的,在没有空岗的情况下,专业技术岗位副高6级的,保留7级待遇;专技8级、9级的,保留10级待遇;专技11级的,保留12级待遇。不是本系统人员,待遇是专技12级或管理10级。
各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宣恩县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宣恩县内乡(镇)八大中心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6年7月1日;
3.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新参加工作人员除外);
4.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年龄50周岁以下(196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
8.符合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遴选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6年12 月 21 日—2016年12 月23日。(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二)报名方式
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由个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张1寸登记照到宣恩县农业局人事股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遴选资格。
四、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低于3:1的由宣恩县农业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公开遴选。能力测试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能力测试时间见准考证,准考证下发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遴选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恩县农业局组织,统一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以通知为准,体检费用由遴选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缺额按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恩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是否递补由宣恩县农业局决定。
六、办理调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遴选人员,由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宣恩县农业局0718-5823350 联系人:谢愈频
附件:
1.宣恩县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