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同意,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选调职位为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共65名。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巩义市各单位具有干部身份的行政编制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岗科级(不含)以下人员(乡镇、教师、医护人员除外),原则上从事业编制中选调。
三、选调资格及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社会形象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思想品德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勇于同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四)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觉悟和业务素养,品行端正,表现突出,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六)行政编制人员年龄42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
(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司法部门工作三年以上者,年龄放宽至42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人才年龄、学历可再适当放宽。
(八)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调: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自参加工作以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职人员试用期的;与巩义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机构现职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3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科(市人社局北二楼),联系电话:69580019。
报名时需提交《巩义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一和最高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电子版发送至gyjwxd@126.com。
(二)资格审核
领导小组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规定的取消其选调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本人及所在单位。
(三)组织考察
各考察组通过测评、座谈、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等方式进行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期间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考察结束形成考察材料并向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四)体检
对考察拟确定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选调。
(五)公示录用
1.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时间到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由市纪委监委统一管理。试用期满经纪检监察业务考试及民主测评合格后,由市人社局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六)其他事项
本通知由巩义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派驻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85023966。
巩义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派驻机构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