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沁阳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市决定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含教育系统)财政全供编制人员公开选调10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人数及专业
本次共为沁阳市财政局所属的国有资产资源管理中心选调工作人员10名,其中:财政、金融等经济类专业8名,不限专业2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道德品行端正,自律意识强。公道正派,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团结同志,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沁阳市财政全供编制事业单位(含教育系统)在编人员中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3、35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选调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至1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
3、报考者本人须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或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需和报名表上的照片同一底板,照片背面注明报考者姓名、单位);
(4)《沁阳市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请通过沁阳市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市编办、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考试、选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人数最低比例为3﹕1,达不到相应比例的递减选调人数。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申论等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选调人员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若有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试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选调,在沁阳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相关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纪律与要求
1、本次选调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严禁托人说情、打招呼,若有违反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2、参加选调人员报名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此次选调的指定工作网站为沁阳市人民政府网。
咨询电话:0391-5630968。
沁阳市考录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