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行政审批局、经济开发区和农业园区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转,充分发挥三个部门的职能作用,推进开展工作,依据人事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29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察的基础上择优选调。
二、选调方法
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录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调名额
本次共选调人员29名,其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15人,行政审批局10人,农业园区办4人。
报考人数与选调名额低于2∶1比例的,将选调名额按比例进行核减。
四、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在2013年3月31日之前借调到县直党政机关工作的教育系统中正式在编在岗的教师。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后出生);
4、计算借调时间截至到2018年3月31日(含当日)。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同时,选调工作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7日至3月2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曲周县行政大厅二楼
资格审查: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下载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近期红底小二寸免冠照片纸质版6张。填写《曲周县2018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在县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的教师借调手续和时间认定,以借调时主管县级领导签字手续为准,报考者需提供借调手续复印件。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于2018年4月3日带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一)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分两次进行,先笔试后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成绩100分。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写作能力,共一张试卷。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8日上午
9:00—11:00,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每个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时间为8分钟,进行答辩3道题目。评委从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进行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本次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018年4月18日在“曲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平台”和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4月19日带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考察
按面试和笔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时,按学历(学位)较高、年龄较小、工作时间较长排序确定。
考察时主要考察查阅本人人事档案,审核“三龄两历”情况,档案存在问题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选调人员还要由借调单位出具考察报告,包括本人的现实表现、工作、学习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体检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录用
选调人员调入新单位后人员身份和原工资待遇不变,人事、编办、财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其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人员,待《开发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落实后,按新政策执行。
六、其它事项
(一)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办理录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用书,主管部门和选调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