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黄平县投资促进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到县投资促进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把政治素质高、文字功底牢、工作能力强、协调水平好的优秀干部遴选到县投资促进局工作。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㈠本次遴选是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㈡遴选具体工作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进行。成立县投资促进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从全县各乡镇遴选工作人员1名。
四、遴选条件
㈠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公道正派,能吃苦奉献,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热爱投资促进工作。
㈡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㈢有2年及以上乡镇或村工作经历(年龄及工龄计算截至日期为2016年4月1日);
㈣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㈤身体健康;
㈥具备参公身份或公务员身份;
㈦报考人员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㈠在教师和卫计系统岗位上的工作人员;
㈡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㈢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㈣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正在立案查处的;
㈤试用期未满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㈠发布信息
由县投资促进局将遴选公告通过黄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且兰黄平网和电子政务公开发布。
㈡报名
⒈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4月6日至4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⒉报名地点:县投资促进局办公室(新州镇兴隆路县邮政局隔壁三楼)
联系人:杨 海;联系电话:2438559。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⒈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⒉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版(蓝底)正面彩色照片3张;
⒊如实填写《黄平县投资促进局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并经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和加盖公章(报名表附后)。
⒋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⒌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㈢资格审查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公示。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1:3即可按程序进行遴选;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
如达到比例进行笔试的,县投资促进局于笔试前一天通知考生本人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投资促进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㈣笔试、面试
1.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考试由县投资促进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方式进行。
2.笔试由县投资促进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按遴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3名进入面试。直接进入面试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环节。
3.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㈤考察
遴选职位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取前1名作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采取发布考察预告,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经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从笔试、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㈥讨论决定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人员遴选综合成绩、考察情况进行酝酿讨论,以票决方式确定拟调配人选。
㈦公示
对拟调人员在原单位进行5天的公示。
㈧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对遴选无异议的,由县投资促进局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研究确定后,按照相关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属公务员身份的不再保留原身份,按参公身份享受相关待遇)。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县投资促进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咨询电话:2438559。
黄平县投资促进局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