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贸促委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贸促委面向全市公开选调3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全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正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三)3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或者外语能力;
(六)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七)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的时间和方法
时间:2016年5月20日9时起~5月31日18时止。
地点:深圳市贸促委办公室(地址:福田区福华一路国际商会大厦A座4楼)。联系电话:33358551(王小姐)、33358508(毕小姐)。
采取现场报名并资格初审的方式。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现任职务任免审批表(或任职文件)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2、本人员填写的《深圳市贸促委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
3、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验证材料。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4、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稿或调研文章等文字材料2篇。
经初审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
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
由我委考察组在面试结束的10天内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和资格复审。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相关情况。
五、确定拟任职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我委党组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六、选调查询网址:
1、深圳组工在线:http://www.zzb.sz.gov.cn
2、深圳市贸促委网站:http://www.tradow.com
本公告由深圳市贸促委负责解释。
附件:1-2
1、《深圳市贸促委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深圳市贸促委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