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领导同意,海沧区机关效能建设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新一届机关效能监督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这次公开选聘的机关效能监督员,将从海沧区范围内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行业组织工作人员,无党派人士以及被评议单位的监管或服务对象,基层单位、企业界代表和退休干部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中产生。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坚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机关效能建设有关工作纪律;
2、工作责任心强,热心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善于发现典型,敢于反映问题,大胆提出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建议;
3、工作能力较强,熟悉机关运行和效能建设工作情况,认真履职、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自律,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
4、身体健康,受聘时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有时间参与并能够胜任机关效能建设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考核评议等工作。
三、效能监督员主要职责
1、反映传递人民群众对海沧区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行为的投诉。
2、参与机关效能建设专项检查和调研,提出改进机关效能建设的建议。
3、宣传机关效能建设的目的、意义、规定、任务和工作成绩。
4、办理海沧区效能督查办委托的其他事项。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月15日。报名方式:填写《海沧区机关效能监督员报名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577872290@qq.com,纸质版材料送至区行政中心(滨湖北路9号)主楼1616办公室。
联系人:林吉清,13400722787,6538190(传真)
海沧区效能督查办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