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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广袤的田野又沸腾起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美好愿景的背后,给了创新创业者巨大的发展空间。那些长年在城市打拼的农民兄弟,有的有一技之长,有的积累了一定资金,他们开了眼界、长了见识,也都纷纷回乡去实现创业梦想。
综合分析
从时代发展大势来看,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整体上进入了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城乡统筹发展新阶段。尤其是近些年来,一方面,大量沿海产业向内地农村转移,使得中西部农村有了产业基础,而随着精准扶贫在全国范围铺开,大量的人力物力下沉到农村,这不仅为农民工返乡务工提供岗位,也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了更多市场机遇。另一方面,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和产业融合项目的出现,让农村能够更好地融入整个国家的发展,城乡之间畅通的信息、物流网络,使得农村优质资源和城市消费市场的有效连接成为可能。农民工因了解城市需求,又熟悉网络等现代手段,且在农村有田有地有社会资本,返乡创业就能享受城乡联动的红利。
也要看到,农民工返乡创业同样伴随着风险和问题。家庭积蓄有限、市场经验缺乏、抗风险能力不足……小企业应对大市场,不会因为农民工身份而变得容易,反而可能更为艰难。同时,用地难、融资难、技术提升缓慢、人力资源短缺等因素,也是制约发展的短板。
乡村振兴,农民是主体,也是主力,农民兄弟的参与程度对乡村振兴的成效十分关键。因此,对于各级地方政府来说,打消返乡创业就业者的顾虑,坚定农民兄弟的创业信心,事关成败,是乡村振兴中必须加强的一个环节。
参考对策
当好服务员。强化政府的服务理念,既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也是优化创业环境的现实需要。当前,有的基层政府服务意识不强,有的政府工作人员仍习惯以管理者自居,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依然存在。这是返乡创业者顾虑最多的地方。这就要求基层政府切实转变观念,认认真真当好服务员。事业兴旺了,一切才有希望。
办事要依法。政府无论是对创业者的帮扶,还是对其企业的监管,一定要在法律规定之内进行,对那些吃、拿、卡、要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在创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地方政府要依法办事、依法息事,公正公平保护每一个平等主体。政府不能把企业主“会不会来事儿”作为企业好不好的标准,否则创业者就会陷入迎来送往的泥潭,就很难在发展生产方面有所作为。总之,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返乡创业者心里才踏实。
说话要算数。吸引返乡创业,政府大多会开出一些优惠条件,作出一些口头承诺。然而有的地方政府招商时热情满怀,招来后不管不问,优惠政策打了折扣,更有甚者,“关门打狗”。这些不讲诚信的做法,让人寒心、损害巨大。因此,地方政府一定要强化契约精神,让创业者放心投资、扩大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