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用地估价方法的选择与应用
(1)位于城镇中心的交通运输站场用地,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同区域相近用途的可比交易案例或基准地价进行评估,并进行年限和用途修正;位于城镇中心外围或边远的交通运输站场用地,宜优先选用成本逼近法,其次可参照当地相近用途最末一级基准地价进行评估,并进行开发程度和年限、用途等修正。
(2)港口、码头用地通常通过特许经营权获取收益,具有一定的垄断性,适宜选用收益还原法评估;在同一区域同一类型用地有正常交易案例的,也可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
(3)其他交通运输用地的经营收益体现的是整体收益,很难将其分摊到某一宗土地上,故不适宜采用收益还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