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主要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等组成,是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是签订工程合同、调整工程量和办理竣工结算的基础。
工程量清单由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入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有关计价办法、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设计文件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一)工程量计算的项目设置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设置规则是为了统一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而制定的,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设置作了明确的规定。
1、项目编码
项目编码以五级编码设置,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二、三、四级编码统一;第五级编码由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区分具体工程的清单项目特征而分别编码。各级编码代表的含义如下:
(1)第一级表示分类码(分二位);建筑工程为01、装饰装修工程为02、安装工程为03、市政工程为04、园林绿化工程为05;
(2)第二级表示章顺序码(分二位);
(3)第三级表示节顺序码(分二位);
(4)第四级表示清单项目码(分三位);
(5)第五级表示具体清单项目码(分三位)。
2、项自名称
项目名称原则上以形成工程实体而命名。项目名称如有缺项,招标人可按相应的原则进行补充,并报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备案。
3、项目特征
项目特征是对项目的准确描述,是影响价格的因素,是设置具体清单项目的依据。项目特征按不同的工程部位、施工工艺或材料品种、规格等分别列项。凡项目特征中为描述道的其他独有特征,有清单编制认识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以准确描述清单项目为准。
4.计量单位
(1)以重量计算的项目―吨或千克(t或kg);
(2)以体积计算的项目―立方米(m3);
(3)以面积计算的项目―平方米(m2);
(4)以长度计算的项目―米(m);
(5)以自然计量单位计算的项目―个、套、块、樘、组、台……
(6)没有具体数量的项目―系统、项……
各专业有特殊计量单位的,再另外加以说明。
5、工程内容
工程内容是指完成该清单项目可能发生的具体工程,可供招标人确定清单项目和投标人投标报价参考。
凡工程内容中未列全的其它具体工程,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或图纸要求编制,已完成清单项目为准,综合考虑到报价中。
(二)工程数量的计算
工程数量的计算主要通过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指对清单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定。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应以实体工程量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在单价中考虑施工中的各种损耗和需要增加的工程量。
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按主要专业划分。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五个专业部分。
(1)建筑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与桩基础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2)装饰装修工程包括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
(3) 安装工程包括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炉窑砌筑工程,径直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
(4)市政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涵护岸工程,隧道工程,市政管网工程,地铁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厂区、小区道路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绿化工程,园路、园桥、假山工程,园林景观工程。
(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标准格式
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统一格式,一般应由下列内容组成:
(1)封面。封面由招标人填写、签字、盖章。
(2)填表须知,填表须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所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有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2)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所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
3)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4)明确金额的表示币种。
(3)总说明。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
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4)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5)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6)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部分的(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基金额数量。
7)其它需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