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甘肃省考区2021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具体内容如下:
甘肃省考区2021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各位考生:
结合我省疫情防控总体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甘肃省考区2021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疫情防控告知书。
一、适用范围:本防控告知书适用于参加甘肃省考区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
二、重要提示:因疫情形势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我省考区将在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官网上及时发布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三、参加考试要求:按照考场所在学校防疫要求,考生须持2021年10月28日(含)之后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甘肃健康码及行程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双码均为绿码(当日更新),健康状况(现场测温低于37.3℃)正常,考生可参加考试。甘肃健康码及行程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可通过“健康新甘肃”微信小程序查询。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①“甘肃健康码及行程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但出现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的考生;
②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旅居史或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的考生。
③健康码及行程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
④未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10月28日(含)之后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注意:中、高风险区视全国疫情防控动态定义,请考生考前实时关注全国疫情防控动态形势。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应试的,责任自负。
五、考生考前准备事项
(一)关注自身健康情况
考生应从考前14天起(自10月16日开始)进行健康监测,每日自觉测量体温。
(二)关注自身出行情况
建议考生应从考前14天起,遵循“非必要不去中高风险区”原则,直到考试结束。开考前,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有可能影响您的正常考试。
(三)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途中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
2.因防疫检测要求,应试考生数量大(7831人),每场次考试前,建议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2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3.在考点门口等待入场时,不扎堆聚集,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并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甘肃健康码及行程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
六、考生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建议考生积极参与新冠疫苗接种,筑牢零感染防护屏障。
2.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3.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进入考点时须与其他考生前后左右距离不小于1米。考生不得以防疫为由拒绝接受身份验证。
4.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就诊”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七、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告知书,接受相关规定。如违反者,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考试甘肃省考区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jtys.gansu.gov.cn/jtys/c106393/202110/18532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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