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监理工程师监理概论教程(27)_第2页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20/12/9 13:20:41  

(6)审核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7)对承包人执行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对安全保证体系运转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9)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10)施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和安全事故隐患时,应指示承包人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如承包人未作整改,有权下令暂停施工;当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立即下令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如有必要,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1)当发生施工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业主,并协助业主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2)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对各工序、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情况进行旁站、巡视,并做好记录。

(13)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账,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3.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方面的职责

(1)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环境保护方案和技术措施。

(2)审查承包人的环保管理组织体系及管理人员的资格。

(3)审查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使用的环保措施。

(4)对承包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环保体系运转情况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序交接及分部分项工程环保检查报告。

(6)监督承包人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处理和利用废渣,防止任意弃渣造成的环境污染。

(7)监督承包人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废油的控制,并按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8)要求承包人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应有序堆放。

(9)施工中出现违反有关环保规定或未按合同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的情况,应书面指令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立即下令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

(10)根据施工安排及工程进度情况,对施工现场的环保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

(11)若监理合同约定了环境监测事项,应依据合同进行相应的环境监测,以监测数据指导环保监理工作。对于监测结果超标的情况,应要求并监督承包人认真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调整施工行为,甚至采取或调整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12)工程完工后,应监督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清理场地,做好环境恢复工作。

4.工程进度监理方面的职责

(1)审批承包人在开工前提交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和总说明,以及在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

(2)审批承包人根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年度或月进度计划。

(3)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同工程开工申请后,应对合同工程的开工条件进行核查。具备条件的,应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并报业主备案。

(4)在施工过程中监督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工程实际进度,分析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偏差及产生原因;对每月的工程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价,并做好进度记录。

(5)对总体工程进度起控制作用的分项工程的实际工程进度明显滞后于计划进度,且承包人未获得延期批准时,应签发监理指令,要求承包人采取措施加快工程进度;需要调整进度计划的,应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并审批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承包人获得延期批准时,应要求承包人根据延期批复调整工程进度计划,并审批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

(6)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进度延误,在收到监理指令后承包人未有明显改进,致使合同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难以完成时,应及时向业主提交书面报告,并按合同规定处理。

(7)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及时提交监理月报。

5.工程费用监理方面的职责

(1)在承包人提交了开工预付款担保后,按合同规定的金额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并报业主审批。

(2)依据合同规定的计量原则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及时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清单复核结果予以签认。

(3)在承包人提交了计量申请后,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地计量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的数量;对复杂、有争议的需要现场确认的项目,应会同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现场计量;对于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项目,有权拒绝计量。

(4)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支付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签发中期支付证书及最后支付证书,并报业主审批;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工程项目和施工活动,有权暂拒支付,直到上述项目和施工活动达到要求。

(5)应建立计量与支付台账,将计量与支付随时发生的变化登账记录,实行动态管理,当有较大差异时应报业主。

6.合同其他事项管方面的职责

(1)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和施工阶段的工地例会及专题工地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2)按合同规定的变更范围,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数量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做出变更的决定,按合同约定或合同双方协商的结果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和价格,经业主同意下达变更令。

(3)在承包人提出工程延期或费用索赔申请后,应对延期或索赔发生的原因、发展情况、结果测算等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合同规定审定延期的时间或索赔的款项,经业主批准后发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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