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产评估的常用方法
1)资产评估的概念
资产评估是指由专门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根据特定目的,遵循一定的原则、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重新确定资产价格的活动。资产评估是一种动态的和模拟市场活动,是对资产时间价值的重新估价,因此,它不受资产按初始成本计价的制约,能较全面、较客观地反映资产的现实价值,为资产的优化管理奠定基础,使企业经营决策有可靠的依据。
资产评估不同于清产核资,清产核资主要是清查资产和核实资金,摸清家底。
2)资产评估的特点
资产评估不受资产按初始成本计价的制约,能较全面、较客观地反映资产的现实价值,具有现时性、市场性、公正性和咨询性等特点。
3)资产评估的方法
(1)成本法:也称重置成本法,是指在资产继续使用的前提下,从估计的更新或重置资产的现时成本中减去应计损耗而求得的一个价值指标的方法。
(2)收益法:也称收益现值法,它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来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此来确定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3)市场比较法:是以现实市场上同类资产的现行市场价格为基础,借此确定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4)几种评估方法的适用范围
成本法的使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评估对象可以再生复制,也就是说,可以重置计价;
(2)评估对象在时间序列中具有陈旧贬值性;
(3)评估对象的实体特征、内部结构及其功能效用与重置的全新资产具有可比性。
收益法的使用也必须满足一些条件:
(1)资产所有者的未来收益必须能用货币衡量,换言之,评估对象是能用货币衡量其未来收益的单项或整体资产;
(2)为未来收益所承担的风险收益也必须是可衡量的。只有当能定量计算出未来收益和风险收益时,才能应用收益法。
市场比较法的使用也需满足必要的条件:
(1)存在一个充分发育的、活跃的、公平的资产市场;
(2)存在近期的、可比的、已成交的参照物,而且,参照物与评估对象相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搜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