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建桥学院 |
二、就读校址 |
校本部:_上海_市_浦东新区_沪城环_路_1111_号 |
三、层次 |
R本科 R高职 □专科 |
四、办学类型 |
R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R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专业志愿代码 |
招生专业 |
招生对象及计划 |
三校生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
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 |
退役士兵 |
01 |
商务日语(电子商务) |
30 |
10 |
2 |
1 |
02 |
护理 |
50 |
10 |
2 |
1 |
03 |
空中乘务 |
35 |
20 |
2 |
1 |
04 |
空中乘务(航空服务)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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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0 |
1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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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65 |
50 |
7 |
3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商务日语(电子商务)专业教学语种为日语,其他专业教学语种为英语。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按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九、录取规则 |
(一)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试录取办法 (1)考生需参加10门学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均需取得有效成绩,等第为F者,地理、信息科技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2)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等第与分数的折算办法:我校自主设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等第A、B、C、D相对应的成绩分别为100分、90分、75分、60分。8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为800分(地理、信息科技不计入内)。 (3)学校3月26日组织各专业面试。校测(面试)的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及面试要求见我校招生网站。 (4)录取合成分计算办法:录取合成分=8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0.375+校测(面试)成绩。录取时,对第一专业志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从第二专业志愿开始,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时,优先录取校测成绩高者。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自主确定学校最低录取资格线,学校不降低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标准。 (二)不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试录取办法 (1)入学测试及录取合成分计算:入学测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校测(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录取合成分=入学测试成绩+校测成绩。 (2)录取时,根据我校依法自主招生计划和考生的录取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自主确定学校最低录取资格线,对第一专业志愿,按志愿优先原则排序录取,从第二专业志愿开始,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时,优先录取校测(面试)成绩高者。学校不降低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标准。 (3)取得国家卫生部认可的“护理执业证书”,报考我校护理专业,我校组织面试合格,可免笔试录取。免笔试录取比例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的30%。 (三)录取办法相关情况说明 (1)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测(面试),无校测(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民航招生的身体条件(见我校空中乘务专业招生简章),学校对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单独组织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参加民航华东医院升空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退役士兵录取办法 退役士兵考试单独组织、计划单列、录取标准单列。(具体考试及录取办法以市教委相关文件为准)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其它专科非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
住宿费标准 |
3600元/学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建桥学院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建桥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
证书种类 |
十二、联系电话 |
021-58137880 68130020 68130021 |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
021-58139599 |
十四、网址 |
http:// www.gench.edu.cn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奖学金重奖品学兼优的学生。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学校资助政策具体条例见《上海建桥学院学生手册》。 |
十六、其他须知 |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凡符合《[url=http://www.shmec.gov.cn/attach/xxgk/7163.doc]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沪教委学〔2015〕59号)[/url] 文件中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2)退役士兵考生的报名办法,按照市教委、市民政局制定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报名办法及时间 (1)2016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生须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招考热线”网上报名时同时填报2所院校志愿,我校最多可填4个专业和1个专业愿否调剂志愿。 (2)我校招生计划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生、历届高中生、应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高中生、三校生、退役士兵分列,考生在填报我校专业志愿时,按不同类别,根据实际公布招生计划填报专业志愿。 (3)报名办法 ①考生应于2016年3月2日13:00至3月4日16:00通过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com.cn或www.shm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予以补报名。 ②退役士兵可于信息确认当天直接到我校招生办报名,无需进行网上报名。 (4)报名信息确认 ①报考我校的考生请于3月18日上午8:30-下午15:30来我校确认报名信息,交报名费、领取准考证。(地址:上海浦东沪城环路1111号,上海建桥学院学生事务中心 大厅) ②确认信息时须携带和交验的材料包括:学生本人身份证、网上报名流水号、应届三校生须携带由毕业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 、历届三校生须携带由原毕业学校开具学历证明或毕业证书、户口簿、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2张、报名及测试费、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退役士兵带好市、区(县)民政局证明、退伍证书、本市户籍证明、高中毕业相关证书、入伍期间立功受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日期:2016年3月26日,详见考生准考证。 (2)面试日期:2016年3月26日,详见考生准考证。 (四)档案管理 新生纸质档案正式开学时由考生自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