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招生考试院近日发布2017年普通高考注意事项,提醒考生认真学习考试规定和要求,留意细节,做好充分的考前准备,避免因疏忽大意、忽视考试规定而影响成绩,甚至抱憾终身。
必须携带的物品——
按照有关规定,我区普通高考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才能进入考场。因此考生应当备齐两证,按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考试开始后,监考员将持印有相片的座位表逐个核对考生在答题卡上所填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正确,考生相貌是否与《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上的照片及座位表的照片一致。
今年,我区各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使用手持身份识别设备(含指纹识别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识别功能),在考生进入考场时及考试过程中对其身份信息进行排查或抽查,以防范打击违规替考行为。
若考生在考前不慎丢失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进行补办;若在考试当天丢失,应立即联系考点负责人,经身份查验后进行应急处理。据了解,为体现以人为本的招生考试工作理念,针对考生丢失准考证、身份证的特殊情况,我区要求各相关考点根据实际情况及各市制订的应急处置预案,通过考生指纹信息验证(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时已事先采集)、派出所开出的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等多种渠道,科学、严格地验证考生的真实身份,只要能够确认考生真实身份,就可以让考生按时参加考试。
必须注意的进出考场规定——
根据安排,6月7日9:00开考语文,考生应于8:20开始进入考场;6月7日15:00开考数学,考生应于14:30开始进入考场;6月8日9:00开考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考生应于8:30开始进入考场。这几个科目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6月8日15:00开考外语,考生于14:30开始进入考场,并在15分钟内入场完毕,14:45后考生不得入场。
按照规定,考生在各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经监考员清点、检查无误后才能出场;交卷后考生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能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考前,考生应按考点通知的时间到考点熟悉考场,了解前往考点的线路和交通状况,掌握好时间以确保考试当天能在规定时间内进场。
此外,每科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题,并将答题卡(答卷)、试卷按照从上到下的顺序放在桌面上,安静等待监考员收齐全场考生答题卡(答卷)、试卷、草稿纸等,发出允许离场指令后才能依次退出考场。
切勿携带的物品——
考生可携带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入场,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我区严禁考生携带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有线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提(掌上)电脑、任何形式的计时器具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尤其要注意的是,从2014年起,我区不再允许考生携带钢笔和圆珠笔进入考场。这是因为,相较于钢笔、圆珠笔的书写笔迹,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的书写笔迹的扫描效果更清晰,更适宜于网上阅卷。因此要求考生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答题,不要再携带或使用钢笔、圆珠笔。
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在考试过程中,若考生“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或者“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若考生“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将被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避免因粗心、疏忽而违规。
今年,各考点继续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监考员等涉考人员携带物品进行严格检查。监考员进入考务室后,考点主考会指定专人以使用金属探测仪等方式对其进行违禁物品检测,确保监考员不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照相、摄像、扫描、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参加监考工作,如已带来考点的,须存放在考务室。考生入场时,监考员将在考场门口内侧,对考生进行违规物品拦截检查和检测,考生须自觉将随身携带的、所有不符合规定的物品统一放置在考场外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若携带了手机等通讯工具,还须先关机(并将电池取出,确保关机后不会响动)后放到指定地方。
对于需要进行检查的考生,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携带的物品及考生身上有可能放置通讯工具的部位等。如果金属探测仪发出了报警声,考生不必紧张,检查人员将询问考生并要求考生解释、出示相关金属物品,只要此时能做出合理的解释,检查人员不会刻意为难。但对于在考试过程中行为表现异常、有疑似作弊行为的考生,检查人员在该场考试结束后,可安排对其另行检查。若此时考生被检查出携带了违禁物品,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违禁物品检测工作将遵循人性化管理的原则,整个过程会特别注意保护考生的合法权利,避免检查引起争议而使考生产生紧张的情绪,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注意保管好答题卡——
考生在领到试卷和答题卡后,首先要核对试卷是否符合当场考试科目、页码和题数是否齐全、有无破损和模糊不清,检查答题卡类型是否与座位号标注相符。确认无误后,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书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并准确地按答题卡上的提示方向将整张条形码贴在框内。贴条形码前,考生要核对条形码上打印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本人的相符。考生还要注意不让条码接触液体特别是手上的汗液,以免影响机器识别。
填涂答题卡时考生要注意: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日语等科目考试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卷上作答的视为无效答题;在答题卡规定位置填写本人姓名、准考证号时使用直径0.5毫米的黑色字迹签字笔,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均为无效卡;客观题(一般为选择题)作答用2B铅笔填涂,若需在答题卡上作图,也建议先用铅笔作答,确定无误后再用黑色字迹签字笔描摹;主观题作答时用直径0.5毫米的黑色字迹签字笔,答题时不能使用不同颜色墨水的笔;不能将答题卡弄脏、撕破、折叠、弄皱,不能过度用力填涂致使答题卡戳穿、填涂点下凹,不能在矩形框以外答题、写字、做记号,否则容易造成答题卡无法阅读或阅读后出错而影响考生成绩;答题时如需对答案进行修改,可将书写的内容划去,不得使用涂改液、修正带改错,也不得使用透明胶带粘扯要修改的内容;使用橡皮擦时应注意擦除干净,但不能造成答题卡破损。
切勿携带离场的物品——
每科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带走当场所分发的试卷、答题卡(答卷)、草稿纸和垫板。待最后一科考完后,考生才能带走垫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