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我省招生的本科B批院校经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仍有部分学校生源不足。为完成招生计划,我局决定组织考生征集志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志愿时间
7月30日23:30—7月31日15:00。
考生登录我局网站的“本科B批征集志愿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征集志愿,逾期不填报的视为自行放弃填报征集志愿资格。
二、有关说明
1.本科B批院校的剩余计划(见附表1),未列入表中的学校或专业不能填报。
2.档案处在“自由可投”状态且投档成绩达到本科B批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填报本科B批院校的征集志愿。符合民族预科班招生条件且投档成绩在各有关预科招生院校的本科B批平行志愿投档分数线下80分以内(见附表2)的考生,可以填报民族预科班志愿(考生在7月24至25日填报缺档院校的民族预科班志愿仍有效)。
3.考生在本科B批征集志愿可以填报6个学校志愿,每所学校可以填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预科班征集志愿可以填报3个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4.我局在投征集志愿档案时,将先对考生的本科类非民族预科班志愿进行检索投档,后对民族预科班志愿(含征集前考生填报的民族预科班志愿和征集的预科班志愿)进行检索投档。如果考生的档案按本人的非民族预科班志愿投出,其民族预科班志愿将不再检索投档。
5.档案处在“预录取”状态的考生,高校已确定录取,考生可不再填报征集志愿,自行填报的征集志愿将不再作为投档的依据。
三、特别提醒
1.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务必保管好本人的报考卡号和密码,切勿泄露给他人,以防本人的志愿信息被他人篡改。
2.本科B批录取院校为本科普通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或民办本科学院,学费标准较高,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本人的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切忌盲目填报。
海南省考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