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1.高校全称:
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学院国标码:14090,院校代码0086
2.高校概况:
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是浙江省目前唯一以“影视”为特色的高职院校,地处全国首个国家级影视产业实验区——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学校坐落于被誉为“中国好莱坞”的横店影视城内,是省级文明单位、浙江省平安校园、浙江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民办教育先进集体。
学校占地580余亩,下设表演艺术学院、影视制作学院、旅游与创意学院、文化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共5个二级学院。学校立足市场需求设置专业,设有戏剧影视表演、摄影摄像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音乐表演、人物形象设计、表演艺术、艺术设计、旅游管理、导游、新闻采编与制作、电子商务、服装表演、工艺美术品设计、文化市场经营管理、影视动画、影视编导等22个专业,其中摄影摄像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为省级优势专业,戏剧影视表演、影视编导、人物形象设计、会计及导游为省级特色专业。学校各种教学生活设施先进完备,建有能满足教学需要的63个校内实训室和74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生每年获得全国和省级各类技能竞赛奖逾百项,办学质量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毕业生专业基础扎实、动手能力强,历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超过96%,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学校依托全球最大影视拍摄基地的优势资源,积极参与各类影视剧拍摄与制作,在《琅琊榜》《我是路人甲》《甄嬛传》《芈月传》等众多剧中均有我校师生参与演出、形象设计、摄像和后期制作等。2015年学校自编自导自拍自演自制的微电影《石头剪子布》获意大利菲乌吉电影节最佳短片奖和最佳编剧奖,并作为意大利第五届比萨中国电影节的开幕影片,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2017年,由我校出品的网络电影《第46号密室》已于爱奇艺、腾讯、优酷等平台上线,影视制作中心摄制的网络电影《昊天传奇》由相关专业师生全面协作完成,将于近期上线。
3.办学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都督南街138号 邮编:322118
4.办学性质:民办
5.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6.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7.录取规则及办法:
(1)招生工作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按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无传染病,生活能自理。
(5)无专业加试具体要求,无单科成绩具体要求,无专业分数级差具体要求。
(6)录取办法:
①浙江省内招生录取。
2017年在省内招生的媒体营销、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商务英语、导游、会计、工艺美术品设计、艺术设计、新闻采编与制作、舞蹈表演、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等12个专业设定选考科目,考生需满足选考科目的要求;其他影视动画、表演艺术、摄影摄像技术、文化市场经营管理(院线管理)、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人物形象设计、服装表演、音乐表演、影视编导、戏剧影视表演等10个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不限。
a.普通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投档名单;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录取,位次和志愿顺序均相同则一并录取;第三段录取后,如仍有专业未完成计划,学校可视情况决定是否扩大比例征求志愿。
b.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学校招收艺术类专业考生,安排在我省艺术类第二批,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分段比例办法提供的投档名单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以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的艺术综合分成绩为依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直接录取到考生所填报学校的具体专业;综合分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考生综合分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位次相同时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位次和志愿顺序均相同则一并录取;第二段录取后,如仍有专业未完成计划,学校可视情况决定是否扩大比例征求志愿。
c.高职单考单招类专业录取办法: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报考类别提供的投档名单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以考生所填报志愿的考试类别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直接录取到考生所填报学校的具体专业;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录取。
②其他省份录取。
贯彻德、智、体等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普通类专业:学校认同各省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提档、录取;艺术类专业: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在控制分数线以上,按当地省招办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择优录取。
8.2017年面向浙江、安徽、山东、山西、河南、甘肃、四川等七省计划招生,具体计划数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9.学费、代管费和住宿费:
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规定。
(1)学费、代管费:
2017年我院专科(高职)各专业学费为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人物形象设计专业:12900元/学年;戏剧影视表演、摄影摄像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14000元/学年;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服装表演、表演艺术、影视编导、影视动画专业:12000元/学年;文化市场经营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媒体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电子商务、旅游管理、导游专业:10000元/学年;会计专业:13000元/学年;代管费(教材等费用):每生每学年800元。
(2)住宿费:
住宿费:6人间每年每生1500元,4人间每年每生2000元。
10.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文凭。
11.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⑴联系电话:0579-86599999、86013352、86013329、86013416
⑵传 真:0579-86013368
⑶联系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都督南街138号,邮编:322118
⑷招生咨询QQ群:626762738,113595373,337800102
⑸院校网址://www.hcft.edu.cn
⑹监督电话:0579-86013330
12.本章程由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学校招生负责人:杜天笋 学校负责人:王兆青
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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