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学士、硕士、博士叁级学位授予权高校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高校
●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高校
●山东省重点高校,山东省高等教育应用型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5个,博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2个
●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2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
●本科专业85个,涵盖文、理、工、法等11大学科门类
2017年艺术专业省外招生计划
省份 | 专业名称 | 科类 | 拟招生数 | 备注 |
河北省 | 戏剧影视文学 | 文理综合 | 5 | 认可河北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校考成绩 |
书法学 | 文理综合 | 6 | 认可河北师范大学书法学专业校考成绩 | |
美术学类 | 文理综合 | 11 | 使用河北省美术类省联考成绩 | |
音乐学(声乐方向) | 文理综合 | 3 | 使用河北省音乐类(声乐方向)专业省联考成绩 | |
音乐学(器乐方向) | 文理综合 | 3 | 使用河北省音乐类(器乐方向)专业省联考成绩 | |
舞蹈学 | 文理综合 | 10 | 使用河北省舞蹈类专业省联考成绩 | |
甘肃省 | 美术学类 | 文理兼收 | 8 | 使用甘肃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省统考成绩 |
书法学 | 文理兼收 | 4 | 使用甘肃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学)省统考成绩 | |
舞蹈学 | 文理兼收 | 5 | 使用甘肃省舞蹈学类省统考成绩 | |
江苏省 | 设计学类 | 艺术综合 | 14 | 使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
音乐学 | 艺术综合 | 4 | 使用江苏省音乐类省统考成绩 | |
安徽省 | 美术学类 | 艺术综合 | 10 | 使用安徽省省统考成绩(模块七) |
戏剧影视文学 | 艺术综合 | 5 | 使用安徽省省统考成绩(模块二) | |
书法学 | 艺术综合 | 5 | 使用安徽省省统考成绩(模块六) | |
音乐学 | 艺术综合 | 6 | 使用安徽省省统考成绩(模块八) | |
舞蹈学 | 艺术综合 | 5 | 使用安徽省省统考成绩(模块四) | |
江西省 | 美术学类 | 艺术综合 | 12 | 认可江西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
戏剧影视文学 | 艺术综合 | 5 | 认可江西省戏剧影视文学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省统考成绩 | |
山西省 | 美术学类 | 艺术综合 | 10 | 使用山西省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 |
戏剧影视文学 | 艺术综合 | 5 | 使用山西省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省级联考成绩 | |
书法学 | 艺术综合 | 22 | 使用山西省书法学专业省级统考成绩 | |
湖南省 | 戏剧影视文学 | 艺术文 | 5 | 认可湖南省编导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
书法学 | 艺术文 | 8 | 认可湖南省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省统考成绩 | |
设计学类 | 艺术文 | 12 | 认可湖南省美术类省统考成绩 | |
上海市 | 音乐学 | 艺术文 | 4 | 使用上海市音乐类市统考成绩 |
福建省 | 书法学 | 艺术文 | 5 | 使用福建省书法类省统考成绩 |
设计学类 | 艺术文 | 12 | 使用福建省美术类省统考成绩 | |
河南省 | 书法学 | 艺术文 | 8 | 使用河南省书法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
贵州省 | 书法学 | 艺术文 | 4 | 使用贵州省书法学专业省统考成绩 |
广西自治区 | 书法学 | 艺术文 | 5 | 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书法类专业区统考成绩 |
北京市 | 美术学类 | 艺术文科 | 4 | 使用北京市美术类市统考成绩 |
海南省 | 书法学 | 艺术文类 | 3 | 使用海南省书法类省统考成绩 |
四川省 | 设计学类 | 艺术类 | 7 | 使用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省统考成绩 |
注:美术学类含美术学(师范)、绘画两个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两个专业。
●录取塬则: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河北省:认可河北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测试合格证,按照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使用(认可)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类)统考(联考)成绩,按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高者。
◆书法学专业:
河北省:认可河北师范大学书法学专业测试合格证,按照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使用(认可)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类)统考成绩,按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
使用(认可)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类)统考(联考)成绩,按投档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者。
◆音乐学、舞蹈学专业:
使用(认可)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类)统考(联考)成绩,按投档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者。
●学费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环境设计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年均8000元/生,其它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年均8800元/生,如有变化,以山东省物价局规定为准。
●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各专业拟招生计划,最终计划以各省高招办公布的为准。
●曲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设在曲阜校区,不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承办招生相关事宜。
学校地址
曲阜校区: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邮政编码:273165
日照校区:日照市烟台路80号邮政编码:276826
招生咨询电话
0537-445865844386584418658
曲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
http://www.qfnuzsb.com